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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节 (第3/5页)
地方在长廊尽头,一座假山后面。假山另一侧是一条较窄的柏油路,供游园的人们行走和慢跑,但禁止车辆通行。 ??是一具男尸。看样子有五十来岁年纪,头发灰白,穿一身蓝黑相间的彪马牌运动服,脚上蹬一双白色耐克鞋,均有八成新,看质地都是正品,死者经济条件应该不差。它的肤色青中带黑,双眼紧闭,嘴唇乌青,微微张开,牙齿上沾有发乌的血迹,嘴角及脖颈处沾有呕吐物,看外表是中毒死亡。它双手紧紧抓住心口的衣襟,表情扭曲,像是死前经历了巨大痛苦。 ??它的左下腹部插有一支箭状利器,插得很深,仅露出一小截尾巴,像是不锈钢材质,在晨曦中闪耀着寒光。看利器插入位置,略低于左侧肾脏,不足以致命,受害人临死前应该挣扎了一段时间,因外伤和中毒双重折磨而死亡。 ??从柏油路到尸体倒卧位置,有一条明显的血痕和拖曳痕迹,可以确定死者在柏油路上遇害,然后被拖到假山后面隐藏。 ??从尸体僵硬程度和尸斑判断,其死亡时间为昨晚9点至午夜之间,除左下腹的利器创外,未发现其他外伤。 ??经过辨认,插入尸体左下腹的利器是弩箭,通体用不锈钢打造,三角箭头非常锋利,有很强的杀伤力。我把弩箭装进证物袋,留着回到法医室后进行化验以确认死者中的毒是否来自这把弩箭。 ??死者身上的衣服口袋里除去一串钥匙外别无他物,无法查证其身份。我完成现场勘查后,一边除下手套一边对沈恕说:“基本可以确定是中毒死亡。我怀疑射中死者的弩箭上有毒药,所以虽然弩箭未中要害,却足以致命。从尸体的表面特征来看,死者所中剧毒可能是毒鼠强,这种药在市场上不难买到,它能迅速摧毁人的中枢神经系统,随弩箭进入人体血液后,有见血封喉的毒害作用。” ??沈恕点点头表示赞同,指着地面上的血痕和拖曳痕迹说:“被害人身穿运动装,可推测他在案发时正在柏油路上跑步,而凶手手持弩箭躲在假山后面,等被害人靠近时近距离射击,射中他左下腹部。被害人倒地后有过短时间挣扎,但很快气绝身亡。凶手把他拖到假山后面以隐藏尸体。案发时间段天色已晚,公园里游人很少,但不排除有目击者,我们要花些工夫寻找目击证人。假山后这块草坪下面是湿土,也许会留有凶手的脚印。” ??我说:“已经检验过,没有什么收获。现场被破坏得很严重,围观群众在这一块草坪上多次踩踏,除脚印外,还留下许多毛发、织物纤维、痰唾之类的痕迹,现场已失去勘查价值。” ??沈恕看一眼在警戒线外围观的人群,侧过头去向市局宣传部负责摄像的小杨嘱咐:“把围观群众都拍进镜头里,面部尽量清晰些,要防范凶手返回作案现场查看动静。”又向维护现场秩序的青年公园派出所民警李羚说:“报案人在哪里?带过来问问情况。” ??最先发现尸体并报案的是民政局退休干部李德存,六十六七岁,微胖,戴一副金丝边眼镜,脸盘浑圆而有肉,笑眯眯的,看上去像极了庙里的弥勒佛。他穿一身宽松的白色运动服,右手提一柄刷着银粉的木剑,威风凛凛的。据他说,他是楚原市老年大学的太极剑教练,每天早晨7点半准时在那座假山后面的草坪上练剑,还有二十来个退休老人跟他学剑,要等到7点50分以后才陆续上来。今天早晨他在草坪上才开始吐纳,就注意到假山下面仰卧着一个人,当时公园里晨练的人不少,但是离这里都较远。他壮着胆子走过去察看,见那人皮肤发黑,七窍流血,已经死透了。“七窍流血”是李德存的主观描述,和事实并不相符。这倒不是他故意撒谎,根据刑侦心理学理论,案件目击者在情绪紧张的状态下,常常会自行脑补一些案情细节,这也是警方对目击证人的证言并不完全采信的原因之一。 ??李德存说,他知道青年公园不太平,前几年就曾有一对情侣在园内遭到劫杀,当时媒体都报道过。所以一见到这具尸体,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向警方报案。只是其他晨练老人比警察先到现场,都拥过来看热闹,并不听从他的劝告,以至于案发现场遭到破坏。我怀疑后面这句话也是李德存编造的,围观群众远远多于练太极剑的人数,很可能是他大呼小叫地招呼来的,不过后果已经是既成事实,再纠结这点也没什么意思。 ??李德存非常健谈,